浙江省检察院对台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巡回检察改革要求、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院、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若干意见》,根据《浙江省检察机关对看守所、社区矫正和强制医疗场所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方案》,浙江省检察院于近日开展对台州地区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
巡回检察主题及组成人员
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对部分地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常规巡回检察,并注意发现社区矫正机构、检察机关在贯彻《社区矫正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浙江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俞李彦担任台州地区巡回检察组组长,负责台州辖区内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
巡回检察时间
7月22日—7月24日
巡回检察对象及内容
对椒江区、天台县社区矫正机构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矫正执行活动是否合法,椒江区检察院、天台县检察院检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全面检察。重点对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终止等工作进行检察。
巡回检察方式
召开巡回检察通气会暨调研座谈会
调阅、复制有关案卷、档案资料
调看司法局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信息
实地查看教育学习、公益服务场所
抽取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谈话,了解情况
找解矫对象或者即将期满矫正对象谈话
找有关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谈话
需要采取的其他工作方法和措施
7月22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对台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通气会暨调研座谈会在台州市检察院召开。
会上,俞李彦组长介绍了本次巡回检察工作情况及巡回检察组成员。台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周孟龙、台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胡玲君作交流发言并对本次巡回检察作表态发言。椒江区、天台县相关单位被检察对象作表态发言。
巡回检察组实地考察椒江区、天台县社区矫正中心,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和运用信息平台展示智慧管理运行情况,并分组开展现场巡察、资料查阅、现场谈话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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